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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寓住宿办理规定

时间:2021-04-26

山西大学学生公寓实行院系相对集中住宿的原则,由后勤管理处公寓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,院系(所)配合实施。

一、新生入校前,中心按照各院系(所)学生人数,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(所),由各院系(所)安排到人。学生宿舍一经排定,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。

二、因休学、退学、转学、出国留学等原因需办理退宿的学生,流程如下:

1.学生持加盖教务处(或研工部)和计财处公章的《山西大学学生异动通知单》(或《山西大学研究生离校循环单》),到公寓服务中心住宿管理窗口办理退宿事宜(代办人须持有当事人委托证明)。

2.中心安排学生所住公寓楼的管理员与退宿学生共同办理退宿手续(包括学生退还公物及宿舍钥匙、管理员验收物品合格后在《学生公寓住宿卡》签字等事项)。

3.上述流程完成后,管理员与退宿学生将《山西大学学生异动通知单》(或《山西大学研究生离校循环单》)和《学生公寓住宿卡》交回到公寓服务中心住宿管理窗口。

4.中心住宿主管注销退宿学生床位,并在《学生公寓住宿变动统计表》中登记备案,管理员注销该生公寓门禁卡的出入权限。

三、学生注册报到、安排住宿后,如申请办理住宿、调宿、退宿事宜,流程如下:

备注:

1.学生在综合办公一室住宿管理窗口领取《学生公寓入住申请表》、《学生公寓调宿申请表》、《校外住宿审批表》、《研究生退宿表》等表单并办理相关事项。

2.学生办理上述相关事项时,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),亲自填写相关表单,确保信息属实。

3.学生住宿、调宿、退宿办理相关资格由主管辅导员审核并由院系(所)盖章(本科生办理退宿申请,需家长签字同意)。

4.学生在所住公寓楼的管理员处办理宿舍公物验收、退领钥匙、《学生公寓住宿卡》签字等手续。

5.学生退宿后,本学年内将不再为该生办理相关入住手续。

6.学生调宿后,若新住宿舍楼公寓费有所变动,须按照学校住宿费标准补齐公寓费差额。

7.中心住宿主管负责在《学生公寓住宿变动统计表》中登记学生住宿调整情况,并做好退宿学生床位注销、报计财处备案等相关工作。

8.上述流程中需要审核批准的环节,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对待,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可靠,切实做好审批工作。


后勤管理处公寓服务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