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1-04-26
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,确保公寓住宿学生自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,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》,结合公寓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,请住宿学生和公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贯彻学校消防工作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把消防安全作为经常性重要大事来抓,经常对学生公寓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必要的消防法规、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。
二、学生公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,坚持定期对公寓内所有房间及公共部位逐一检查,发现隐患,及时纠正和处理。
三、学生公寓实行出入门禁刷卡验证,非本公寓住宿人员禁止进入楼内,本楼住宿学生不得将门禁出入卡转借他人出入本学生公寓。如有特殊情况要进楼的外来人员,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,方可入内。
四、严禁学生在公寓楼内存放和使用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,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,如焚烧纸张和杂物,使用煤饼炉、煤油炉、酒精炉、煤气灶等有明火的器具,不准点蜡烛照明。
五、要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,严禁使用转换插座,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。严禁使用电炉、电热快、电热杯、电热毯、取暖器等电热器具、非安全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。严禁乱拉电线,电线不准穿过床铺。
六、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或电脑,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。
七、公寓楼内请勿吸烟,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,严禁乱丢烟蒂,乱弹烟灰。
八、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,自带下楼,不得乱堆乱放。
九、楼道和安全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车,更不能改作它用,应时刻保持通道畅通。
十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点、定位存放,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。
十一、每一个公寓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
十二、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,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十三、学生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“四懂”、“四会”:
四懂:懂得火灾的危害性;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;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;懂得火灾的逃生方法。
四会:会使用消防器材;会报火警;会扑救初起火灾;会组织疏散逃生。
公寓服务中心:7011677
火警:119
校保卫部:7018110
匪警:110
后勤管理处公寓服务中心